微信关注,获取更多

经营主体登记

政策

5月1日起,新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启用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要求,各地登记机关自2026年5月1日起使用新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办理各项登记、备案业务。 新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主要有哪些变化? 01简化提交材料规范 经营主体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登记申请书无需加盖其公章,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无...
赞 (0)阅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