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宝鸡市关于办理存量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调整业务的温馨提示6各公司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规定,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股东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超过2032年6月30日)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存量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应当在20...赞 (0)xiancaiwu2026-05-22阅读(9)标签:公司注册资本 / 宝鸡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