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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注册公司

政策

宝鸡市关于办理存量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调整业务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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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规定,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股东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超过2032年6月30日)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存量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应当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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